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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标准模式展望
建筑业计价改革即将迎来二十周年之际,如何促进工程计价理论的发展,加大计价依据的改革,辨识构成工程造价各组份间的相互关系,制定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的计价依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要课题,而重建“适应国情的、面向新世纪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我们的改革不是隔绝历史,也不可能另立炉灶、从头开始,更不可能企盼一场“急风骤雨”便一蹴而就。“循环往复,螺旋上升”是任何反应实践发展的理论,及适应理论指导的实践所不可躲避的发展规律,我们不能因为“循环往复”而惰于时变、悔不当初,更不能因为“螺旋上升”而飘飘欲仙、乐不所支。工程计价改革涉及的不光是技术、经济、管理的知识运用与更新,还有待观念、意识及品格的所谓“EQ”培育与再造。
工程概预算专业领域有关工程计价依据改革课题的探讨与争论,已有十多年时间,就其各方理论的系统形成及其实践的实施效绩,尚处于初级的试验摸索阶段。相对于已有近九百年历史的定额管理理论,相对于施行了近五十年的我国工程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相对于确立了近二十余年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各式工程计价依据改革设想与实践的粗浅与不完善性,是自然的、可以理解的。故此我们便可以更直率、更大胆地在我们本身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时期,设想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框架系统,并随时准备映应多端变换的市场发展情势,不断充实、完善及发挥系统的理论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工程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利润)计费基础及其费用值测定的不同,是直接影响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一个老问题。首先是费用的计费基础,以往预算定额管理体系的计费惯例是:建筑工程的各项管理费用是以工料机直接费为计费基础,利润则以计取各项费用及汇并工料机调差后的工程造价值为计费基础;安装工程是以人工费为计算各项费用及利润的基础。其次是同级别取费的费率值,以往的预算定额管理体系的费率差别是:建筑工程划分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装饰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市政工程划分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道、桥、防洪堤防、给排水构筑物、机械土石方)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给排水、燃气、集中供热、人工土石方);另有安装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等共计五大类十一分类,但从费率值测计办法上主要还是分为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现今的工程综合价格计费体系是:费用总的规划为管理费和利润,其中管理费不分建筑、市政、装饰、安装等,均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测算、计取,利润则以工料机直接费加管理费后的合计值为计费基础,且同类别工程不分专业性质,其管理费率、利润率一致。计取费用后汇合工料机费一并构成单项工程综合价格。
即工程综合价格=[人工费×(1+管理费率)+材料费+
机械费]×(1+利润率)。
管理费改由人工费为计算基础后的最大优势是:工程造价中价格变动最为活跃的材料费、以及机械费不再影响管理费值的多少,缓解了因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对工程造价的冲击。提取直接费构成因素中最稳定可控的组分----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的计算基础,是合乎管理工作性质及其费用实际支出变化情形的,这有利于管理费的市场形成及动态调控。然而主要矛盾又突出在人工费变成决定管理费值大小的唯一因素,不同的专业分部工程,如果各专业工种人工单价无差别或差别不大,则管理费与活劳动量的大小成正比,即人工劳动量成为决定管理费值的唯一因素;如果各专业工种人工单价有差别或差别大,则管理费便由劳动量大小和工种技术含量的多寡(工种单价差体现劳动的差别程度)双因素共同决定,某种程度上更体现出技术含量或用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人的劳动,其所带来的价值更应得到管理的注重,其管理费开支亦等比例增加。那么其程度的把握、费值的测计衡量便又成为疑难,特别是当同一单位工程所有各分部专业工程的管理费率统一划定时,矛盾便更加突出。解决问题的关键还要靠分部分解、差别对待、系统衡量、科学测算,更要靠理性思索、统分结合、小步快跑、从长计意。人工费量价分离+专业工种逐步细分+工种(日)单价差逐步拉开到位+管理费率分专业分部工程的分别测算、市场衡量,是今后解决管理费差别的唯一途径(见表1)。
利润的计取又是一个有待研讨的课题,建筑产品的利润,从社会平均的净利润值来讲,应当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相对较稳定的、可足以衡量且真正体现其涵义的工程费用因子(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合,作为其测计基础来决定分项工程综合价格的利润。利润率就其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成本利润率、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和工资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利润/预算成本
产值=预算成本×(1+成本利润率)
预算成本=产值/(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常用作直接确定生产和财务计划管理的产值和利润指标,有利于施工企业加强生产和财务管理。但采用成本利润率来确定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则在成本利润率既定的条件下,出现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与其预算成本成正比的情况。故而容易产生预算成本任意加大,乃至浪费成本,利润反到增大,建筑产品价格高上加高的局面;而加强施工技术及管理,降低预算成本,节约物化劳动,利润不但落实不到,却反而下降,从而出现建筑产品价格低上加低的情形。进而导致随意增加工作内容、提高建筑标准、任意采用贵重材料,选用预算成本高的施工方案,不愿选用预算成本低的施工方案。利用成本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还容易造成在确定单位工程内分部工程承包关系时,单位产值大、造价高、利润多、易施工的任务,便人人争强,而单位产值小、造价低、利润少、难施工的任务,却不易找到承包的施工单位,或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的情况。在企业经济核算中,利用成本利润率确定工程造价,只算了有折旧的一部分固定资产,不能反映企业全部资金的占用,掩盖了企业在资金利用方面的积压和浪费现象。
产值利润率=利润/产值
产值=预算成本+利润=预算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产值利润率=预算成本×成本利润率/预算成本×
(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1+成本利润率)
产值利润率与成本利润率之间存在着固定的比例关系,成本利润率的影响因素同样等比例地影响着产值利润率。产值利润率常用于研究财务管理。
资金利润率= 利润/生产资金
= 利润/(固定资金平均占用额+
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资金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有利于调动建筑行业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的积极性,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资金的占用主要是技术装备,技术装备程度越高,资金占用就越大,利润也就相应越大,资金利润率的采用便保证了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使资金实际占用额的减少、节省资金,当建筑产品价格确定的条件下,企业生产实际资金占用便与其实际实现的资金利润率成反比,工程施工资金实际占用越少,其实现的资金利润率越高。从而起到鼓励节约资金占用的作用。然而利用资金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不易准确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预算成本和施工过程的不断变化难以逐项确定其各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占用额,故而利润的计算、价格的确定便难以做到准确无误;采用资金利润率计算工程造价中的利润,与企业计划管理中的产值、成本、计划降低成本率无法发生联系,难以根据工程量确定预计实现利润额,也就难以根据利润计划的要求确定必须承包的最少工程量,同样也难以肯定已经落实的承包工程量中必须实现多大的实际利润率才能完成利润计划,进而使价格管理与生产、财务计划管理脱节,不利于加强和改善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
工资利润率=利润/工资额=利润/人工费
工资利润率体现了劳动创造价值的比率,反映了建筑产品施工过程中活劳动消耗所带来的利益多少,采用工资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有以下优点: (1)符合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避免了成本利润率和产值利润率所引发的利润来自产值和成本的错觉。利润的增加不应是从材料、机具的价格差异上获得,因材料、机具的价格差异带来的利润(因成本利润率或产值利润率计算利润而产生),即物化劳动的差异带来的利润,应当是其他物资生产部门或单位应得利润的转移。而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只有靠增加施工劳动的技术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劳动消耗才能真正地获取,建筑产品的利润的分配应当由直接生产或安装该产品相对应部分的人工费份额来决定。(2)有利于节约物化劳动。采用工资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将利润与建筑施工中物化劳动消耗量脱离直接联系,避免了占直接费绝大部分比重的材料机械费变动对利润额造成的直接影响。因而不会出现任意增加物化劳动消耗(增加物耗及材价)以追求较多利润的倾向,可以防止和避免设备和材料等物资的浪费。 (3)适应建筑产品单件性及多专业工种协同作业的特点。建筑产品单件性对造价的影响主要是物化劳动消耗量的不同,活劳动消耗量所占比重不大,且相同或近似工程量的建筑产品,活劳动消耗量的单件性特质最弱,采用工资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的利润,相对于成本利润率、产值利润率及资金利润率计算的利润,更趋于稳定、合理和可衡量控制,避免了建筑产品单件性特征对其价格的影响。另外,建筑产品多专业多工种协同作业的特征,又为工资利润率的采用提供了可挥展的空间,不同专业(钢筋、砼、装饰、土方等)施工的人工含量消耗、工种单价差别构成的人工费差别,促成了以工资利润率计算所得的不同专业建筑产品的差别利润,为建筑产品不同专业性质施工,提供了可衡量、可对比、可分辨、可竞争的价值创造和利润补偿。(4)适应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特征。采用工资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则将利润与建筑施工中所必须的活劳动消耗构成直接挂钩,活劳动消耗越多,利润额越大。建筑行业增加了工人,增加了活劳动消耗,也就增加了建筑产品价值中人工费用的比例,可以创造更多的利润。故采用工资利润率这个经济杠杆,有利于建筑行业在适应施工任务的条件下,容纳相对多的劳动力。然而采用工资利润率计算建筑产品利润,不利于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影响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并缺少对企业资金占用情况的考虑,为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带来不便。
各种利润率分别不同场合各有其优势,在计算建筑产品价格中的利润时,宜采用工资利润率(见表1);在考核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分析时,可采用资金利润率或成本利润率。此一观点多年前已有提出,当初是基于安装工程计价模式(各类间接费、利润均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核计)多年实践的成功启示,及国际上通行的设备安装与设备采购分别实施招投标的惯例而有所认识的。至于土建工程,当时由于有一个全社会的所谓法定利润、计划利润的计划指标,即全社会平均产值利润率统计指标的局限,而对于工程的单件性、对于企业的个体性、对于技术的经济性及经济的技术性等的关注甚少,更由于当时的市场、体制、人们的认识等因素的制约所就。目前的《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已将管理费这一大块费用,变原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为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使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的涨落变动与管理费脱钩。利润则仍保持以直接费为基础测计。
综合价格的出现,为工程分专业分部分项个例化的以“质”论价,提供了自然而然的、切实可行的市场化、企业化价格标示。工程“质”的差别,一方面指工程质量的优劣,另方面则更注重工程的实质,强调施工生产及管理的专业个性。总之,①改革工程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方式→②以人工费作为各项费用测算及计取的核心→③分专业工种人工数量消耗的分“质”计量(即定额人工消耗量的专业划分)→④分专业工种人工金额消耗的分“质”计价(综合价格专业工种工日单价的确定----专业技术劳务市场成交信息价的获取)→⑤分部、分项各专业工程人工费构成的分“质”重建→⑥分专业工程的管理费、利润的费率标准的分“质”测计→ ⑦ 各专项工程的材料、机械金额消耗的分“质”核计(即定额材、机消耗量的专项划分确定,建材、建机市场价格行情信息价的融通)→ ⑧ 综合价格作为各专业工程直接计价标准的分“质”形成,应当是工程综合价格作为“价”“费”标准的、以“质”论价的基本机理建构(见表1、图1、图2、图3、图4)。其本“质”即劳动的专业分工、工程的专业性质界定,也即工程综合价格分部分项标的的专业指定。这便是面向新世纪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基本理论框图。
我们提出要“量”、“价”分离,从单位工程造价确定意义上讲,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列与其相应的综合价格单价的确定互不相关、各自行便。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层面上谈,其实质性认识便是:
确定“量”的基准----定额,与确定“价”的标示----综合价格要各得其所、自成体系。回到引言中所探讨之问题,我们讨论定额与综合价格,最终目的不是要抛弃哪一个,提倡哪一个。强调定额及定额管理,是以技术、管理为基础,以质量、经济为目的;发展综合价格及其计价体系,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以竞争、交换为目的。两者便是“定额是综合价格量的基础,综合价格是定额价的衡量及评判”,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量价合一的陈述,应当还“量”于施工定额或企业技术定额范畴,还“价、费”于综合价格的市场供求决定领域。以求建立“量的管理即定额管理,价的确定即综合价格运作”这样一种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工程及工程造价管理大模样,并各自展开其发生、发展、互动、代谢的进程。努力朝把握事物发展的主流方向行进,逐步向问题最终解决的目标不断靠近,抓大放小、循序渐进,是我们改革事业应当遵循的原则。从我们已走过的、正在走的路和我们将要走的路来看,我国工程计价改革通向二十一世纪之路是充满光明和希望的,我们曾一同走过预算定额管理的从前、一起步入综合价格计价的今朝,期待着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探索的事业中来,让我们以论实求真、一往无前的意志,一道携手踏入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