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串标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故意制造无效投标或者弃标。无效投标的发生有时并非投标人粗心所致,而是故意而为:或法人代表未签字,或投标文件份数不符,或报价漏项、重复计价等,只有一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还有一些供应商的做法是给人陪标,截标时故意弃权。此举在政府采购领域存在较多。
总之,在普遍缺乏诚信机制制约的投标市场中,各种串标(围标、陪标)形式五花八门,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让人防不胜防。
而且令招标机构无奈的是,许多时候只能从逻辑或表象上推测是围标串标,拿不出证据证明,法律法规也没有认定标准,因此,认定是否串标困难极大,凭空指责,投标人一旦抵赖,将难以应付,只能是任心中怒火焚烧,或是等到当围标串标的供应商之间关系破裂时,让真相曝光才能攻破串标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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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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