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敷设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 2 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橡皮包布、黑包布等均应符合要求。
2.2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2.3.1.1 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3.1.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2.3.1.3 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
2.3.1.4 放电缆用的脚手架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2.3.1.5 直埋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2.3.2.1 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3.2.2 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过管、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