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 107-19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7〕114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