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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固定总价”不该成为“捆绑”承包人的枷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11-30 14:22:20

首先是工期的风险。大型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如果业主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将相关的风险都约定由施工单位承担,最终是难以达到合同目的的。例如,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发现自然条件恶劣,工程量要增加、施工材料也相应增加,最终导致工程的费用大幅增加,会产生较大亏损;那么,施工企业就会要求业主增加工程价款,如不能满足,往往会停工或怠工,拖延工期。有的甚至故意停止支付材料供应商的货款,与材料供应商联手阻挠工程施工;有的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这些都会影响工程的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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