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有关各方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审批程序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是有严格的法定批准条件的。其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是工程开工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建设资金不落实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上建设项目,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承包或施工,转嫁投资缺口,造成拖欠工程款的问题难以杜绝,不仅加重了施工企业的生存困难,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也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这样许多烂尾楼工程都是在建设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产生的结果。随之而来的是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等,于是很自然地出现“三角债”、“连环债”现象。不要小看这债务,它会导致施工企业低价购进劣质材料,工人施工没有积极性甚至降低施工质量等,安全生产自然没有保障。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劣质工程和用户对工程质量的频繁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过程,要想克服它必须从源头作起,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程序,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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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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