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点及对策
三、建设项目发包阶段
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所选单位并非真正的最低报价单位或选中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取得弥补的单位。(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
2、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造成扯皮或给施工单位钻孔子。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
①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②编制合适的施工预算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③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详细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否则,可能成为造价控制的隐患)。在此基础上荐真正低价并可行的中标单位。
上述工作本应由招标时的评标专家组评审完成,但目前的专家组均未能真正发挥其评审作用,且通常在如此短时间内对每个投标报价作出正确合理的评价也不现实。这也是如浙江绿城等较成熟的房产公司实行自主招标、评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④参与招标答疑时尽可能明确今后可能采取的一些控制措施,如甲供材料、分包项目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减少索赔隐患。
⑤参与合同谈判与施工合同经济条款的起草,避免由于合同未明确或不严密等原因而造成造价失控或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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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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