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完的措施费-关于成品保护费
答疑案例:措施定额成品保护材料用量比实际面积少很多?
回答:那没办法了,这种费用你只要计取了就包死了。
结果:非常令人不满。
正确答案:找业主办签证,补充不足部分。
无奈啊,每每遇到措施费问题,人们最想听到的就是耗子如何给猫上脖子挂铃铛的方案,方案最终出了一大堆,可最终由哪只耗子去实现这一方案呢?
成品保护费文件解释:预算定额基价中已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于竣工验收前,为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回到要说的话题,摘一个真实案例:
近日,省城某小区业主杨先生向本报反映说,在“城市人家”装修房子后发现费用明细中竟然有“成品保护”一项费用,为此他不能理解——拿到新房钥匙后,杨先生想找一家信誉好的装饰公司将新房变成温馨的家。经过反复比较,他最终选择了“城市人家”。没想到,精心选择后的结果还是“伤心”。
装修工程完工后,杨先生总觉得收费不对劲儿:公司在收取了高达28.88%管理费的情况下,还收取了他3000多元的“成品保护费”。在他看来,把房屋装修交给装饰公司就等于把整个过程都交了,除了看得见的施工项目,那些“看不见”的施工项目应该是施工方要做的事,不能强加到消费者头上。退一万步讲,就算收取也不应该这么贵啊,才用了10*石膏板保护地板,用了一些塑料布保护门窗,成本最多不超过300元,怎么算也不应该收他几千元,总感觉装饰公司是在巧立名目收钱。
可是,“城市人家”的总经理曹文星认为,这只是报价方式的不同而已。家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地保洁很重要,这些措施都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和物力,肯定是要产生成本的。至于有的公司说,没有收取过程中的费用,可能是把这些费用分摊到其他项目中去了,让消费者乍一看还蛮实惠,其实要好好看看它的报价,甚至看它的报价全不全。
曹文星总经理进一步解释说,“成品保护费”是“过程”的一个环节,但是它需要装饰公司的成本付出,不设这一项那成本没处放。不能把这一项成本分摊到其他的费用支出里面去。装饰公司的报价全透明,除了所列费用不会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把成品保护等费用单列出来,更体现了装饰公司的坦诚和诚信度。
对此,笔者采访了解到,在装修过程中,一些公司打着明明白白消费的旗号,不断增设项目,向消费者收取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材料上楼费”“成品保护费”等费用。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每家装饰公司的运作方式不同,巧立的名目也花样繁多。
在一家监理机构,这里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家装公司收取“成品保护费”是没有依据的,是在自创概念多收费。大部分业主选择品牌家装公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正是家装公司的义务和职责之一。虽然成品保护也需花费少许成本,但家装公司不能将这部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眼下收取“成品保护费”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同时呼吁家装公司合理收。
做为业内人士,装修公司坑人、骗财的手段本人比谁都清楚,但做为这个案例中的成品保护费问题,我坚决支持装修公司的意见,理由如下:业主方认为装修公司花了10*石膏板,几*塑料布区区300元的费用要了3000元成品保护费,那现在有个问题,如果装修公司因为收了成品保护费而损坏了业主方的地板、地毯、家具要不要赔偿?如果赔偿3000元够不够?这里业主方可不可以换种角度,把成品保护费理解成装修保险费,只不过标的保险方不是保险公司而是装修公司,一但出现财物损坏,业主方能得到比保险公司更加快捷的赔偿。
普遍业主不认可成品保护费,总认为装饰公司是巧立名目大把收钱!认为成品保护是装饰公司应该尽职尽责的责任,既然是你来搞装修,你就有义务保护好,单列出来的管理费和成品保护费太高,而且基本都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实际则是装饰公司故意整出来的一个项目.
这种思维是中国人的普遍思维,既只要看不见摸不着的一定是不值钱的,从知识产权到工程上的措施费意识,无处不体现这一思想。
今后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费会越来越高,因为人工、材料单价越来越高,直接成本会相应增加,第二验收的标准越来越苛刻,一处划痕、一个小缺陷可能导致验不了房,交不了工,装修公司的质量风险越来越大,成品保护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大,原来保护可能只是地面,现在家具搬进来,立面的保护费用相应产生。装修公司拿这些费用做为打折的手段,最终会导致恶性的循环,受损失的终是甲乙双方。
成品保护费应该怎么取?应该取多少?
首先明确成品保护费不应该以系数计取,不管此系数出自什么部门,在现在的市场均不适用,成品保护费应该按实际施工组织措施的安排计取。有特殊情况可能会让整个工序环节颠倒,如木工先做,瓦工后做,这时的成品保护费会成倍增加;还有公寓、别墅装修与办公室、学校装修的成品保护费届是相差数倍,这些要因环境而考虑,本来成品保护费就是可竞争措施项目,预算人员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精神去理解和计取成品保护费,而不要听到什么投标时成品保护费面积小于实际面积之类的疑问。前面说了,国人对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一概不予认可,就是业主方同意追加,审计方也会将此扣除。别说此类费用追加困难,就是投标时已经计取的组织措施费,审计时都要想方设法的扣减,对这类费用,施工方预算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该计取的,一分不能少取,不中标也不能拿这些费用让利,因为你让不起,这些看不见的费用会在将来形成成本,发生了支出老板第一个反映就是要找回与之对应的收入,而这部分收入比水中月还要难取,那时的预算人员面临的处境一定会比坐针毡都难受。
总结:要取的项目费用一定不能丢项
第二应该取多少要根据验收的标准、材料的使用、装修的档次来考虑,也许投标时一时算不清楚,但可以按简单的公式来计算,如地面面积*N元,墙面面积*M元,门数量*Q元等,其实预算里越复杂的问题处理起来越简单,有些人就会傻傻问:“你这公式有什么依据?”在这告诉你一个秘密,投标时只要不是强制性的不可竞争费用,你所报的一切数据就是将来结算时最有力的依据,这里没有错误和正确之分,只有合理和不合理的两种解释,你为了将来不丢饭碗,所要做的就是最大可能的去追求合理。
总结:成品保护费取多少,没有文件可以束缚投标方,只有预算人员愚蠢的思维会自我烦恼
总之成品保护费实际就是成品保险费,施工方在承担责任的同时获取收入是理所应当的行为,不管其他人认为成品保护费是:利润?管理费?还是措施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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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那没办法了,这种费用你只要计取了就包死了。
结果:非常令人不满。
正确答案:找业主办签证,补充不足部分。
无奈啊,每每遇到措施费问题,人们最想听到的就是耗子如何给猫上脖子挂铃铛的方案,方案最终出了一大堆,可最终由哪只耗子去实现这一方案呢?
成品保护费文件解释:预算定额基价中已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于竣工验收前,为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回到要说的话题,摘一个真实案例:
近日,省城某小区业主杨先生向本报反映说,在“城市人家”装修房子后发现费用明细中竟然有“成品保护”一项费用,为此他不能理解——拿到新房钥匙后,杨先生想找一家信誉好的装饰公司将新房变成温馨的家。经过反复比较,他最终选择了“城市人家”。没想到,精心选择后的结果还是“伤心”。
装修工程完工后,杨先生总觉得收费不对劲儿:公司在收取了高达28.88%管理费的情况下,还收取了他3000多元的“成品保护费”。在他看来,把房屋装修交给装饰公司就等于把整个过程都交了,除了看得见的施工项目,那些“看不见”的施工项目应该是施工方要做的事,不能强加到消费者头上。退一万步讲,就算收取也不应该这么贵啊,才用了10*石膏板保护地板,用了一些塑料布保护门窗,成本最多不超过300元,怎么算也不应该收他几千元,总感觉装饰公司是在巧立名目收钱。
可是,“城市人家”的总经理曹文星认为,这只是报价方式的不同而已。家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地保洁很重要,这些措施都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和物力,肯定是要产生成本的。至于有的公司说,没有收取过程中的费用,可能是把这些费用分摊到其他项目中去了,让消费者乍一看还蛮实惠,其实要好好看看它的报价,甚至看它的报价全不全。
曹文星总经理进一步解释说,“成品保护费”是“过程”的一个环节,但是它需要装饰公司的成本付出,不设这一项那成本没处放。不能把这一项成本分摊到其他的费用支出里面去。装饰公司的报价全透明,除了所列费用不会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把成品保护等费用单列出来,更体现了装饰公司的坦诚和诚信度。
对此,笔者采访了解到,在装修过程中,一些公司打着明明白白消费的旗号,不断增设项目,向消费者收取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材料上楼费”“成品保护费”等费用。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每家装饰公司的运作方式不同,巧立的名目也花样繁多。
在一家监理机构,这里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家装公司收取“成品保护费”是没有依据的,是在自创概念多收费。大部分业主选择品牌家装公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正是家装公司的义务和职责之一。虽然成品保护也需花费少许成本,但家装公司不能将这部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眼下收取“成品保护费”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同时呼吁家装公司合理收。
做为业内人士,装修公司坑人、骗财的手段本人比谁都清楚,但做为这个案例中的成品保护费问题,我坚决支持装修公司的意见,理由如下:业主方认为装修公司花了10*石膏板,几*塑料布区区300元的费用要了3000元成品保护费,那现在有个问题,如果装修公司因为收了成品保护费而损坏了业主方的地板、地毯、家具要不要赔偿?如果赔偿3000元够不够?这里业主方可不可以换种角度,把成品保护费理解成装修保险费,只不过标的保险方不是保险公司而是装修公司,一但出现财物损坏,业主方能得到比保险公司更加快捷的赔偿。
普遍业主不认可成品保护费,总认为装饰公司是巧立名目大把收钱!认为成品保护是装饰公司应该尽职尽责的责任,既然是你来搞装修,你就有义务保护好,单列出来的管理费和成品保护费太高,而且基本都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实际则是装饰公司故意整出来的一个项目.
这种思维是中国人的普遍思维,既只要看不见摸不着的一定是不值钱的,从知识产权到工程上的措施费意识,无处不体现这一思想。
今后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费会越来越高,因为人工、材料单价越来越高,直接成本会相应增加,第二验收的标准越来越苛刻,一处划痕、一个小缺陷可能导致验不了房,交不了工,装修公司的质量风险越来越大,成品保护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大,原来保护可能只是地面,现在家具搬进来,立面的保护费用相应产生。装修公司拿这些费用做为打折的手段,最终会导致恶性的循环,受损失的终是甲乙双方。
成品保护费应该怎么取?应该取多少?
首先明确成品保护费不应该以系数计取,不管此系数出自什么部门,在现在的市场均不适用,成品保护费应该按实际施工组织措施的安排计取。有特殊情况可能会让整个工序环节颠倒,如木工先做,瓦工后做,这时的成品保护费会成倍增加;还有公寓、别墅装修与办公室、学校装修的成品保护费届是相差数倍,这些要因环境而考虑,本来成品保护费就是可竞争措施项目,预算人员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精神去理解和计取成品保护费,而不要听到什么投标时成品保护费面积小于实际面积之类的疑问。前面说了,国人对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一概不予认可,就是业主方同意追加,审计方也会将此扣除。别说此类费用追加困难,就是投标时已经计取的组织措施费,审计时都要想方设法的扣减,对这类费用,施工方预算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该计取的,一分不能少取,不中标也不能拿这些费用让利,因为你让不起,这些看不见的费用会在将来形成成本,发生了支出老板第一个反映就是要找回与之对应的收入,而这部分收入比水中月还要难取,那时的预算人员面临的处境一定会比坐针毡都难受。
总结:要取的项目费用一定不能丢项
第二应该取多少要根据验收的标准、材料的使用、装修的档次来考虑,也许投标时一时算不清楚,但可以按简单的公式来计算,如地面面积*N元,墙面面积*M元,门数量*Q元等,其实预算里越复杂的问题处理起来越简单,有些人就会傻傻问:“你这公式有什么依据?”在这告诉你一个秘密,投标时只要不是强制性的不可竞争费用,你所报的一切数据就是将来结算时最有力的依据,这里没有错误和正确之分,只有合理和不合理的两种解释,你为了将来不丢饭碗,所要做的就是最大可能的去追求合理。
总结:成品保护费取多少,没有文件可以束缚投标方,只有预算人员愚蠢的思维会自我烦恼
总之成品保护费实际就是成品保险费,施工方在承担责任的同时获取收入是理所应当的行为,不管其他人认为成品保护费是:利润?管理费?还是措施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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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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