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投标报价
2.2数量:
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需要投标人逐项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其数量已经由投标人提供了,但是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旨在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最终通过进度结算形成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都会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出人,尤其是受设计深度影响,招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有些工程量是估算的,因此误差较大。为了使投标报价既有竞争性,同时为中标后能够获得较好的施工效益,投标人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为费率选取和合理平衡最终投标报价打好基础。在复核工程量时,对于几何形状规则、尺寸确定的构建(比如梁、板、柱、墙等),主要复核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对于几何形状不规则、几何尺寸需要在施工中核定的项目(如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桩基等),需要结合现场考查和标前会,获取必要的信息,分析工程量增减的可能性,估算工程量差值。
3、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其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组成的,即完成一个合格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
人、材、机的消耗量应该根据本企业的企业定额消耗量标准确定,在没有企业定额的情况下,就参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报价书时注意,此消耗量定额中人、材、机的用量是一个可按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的数量。人、材、机单价是市场价格可从多渠道获取,对获取的信息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调整才可使用,最直接、最快捷、最准确方式是应用本企业材料供应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但是在目前招投标中,为了便于评标,招标文件中往往会规定一些人、材、机的单价和调整范围,所以编制报价书时,投标人一般只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人、材、机单价作适当调整,招标文件没涉及的单价一般按消耗量定额中的单价,不作调整。
目前,材料信息并不十分通畅,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材料种类有限,规格型号不全,而新材料新工艺又不断涌现,材料价格变动频繁,信息价不能满足实际投标的需要。因此投标单位必须自己收集大量的材料价格信息,并不时更新,特别是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和设备,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其价格占安装工程造价比例相当大,所以掌握大量的材料价格信息是非常必要的。调整材料价差后就要考虑适当的管理费、利润及风险。所计取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一般都是经过投标单位的精心测算或根据经验得出,基于现阶段评标大多采用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管理费率和利润率都取得较低,风险也必须确定适当。
确定综合单价还应注意如下事项:(1)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当出现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到施工时,发、承包双方再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2)材料暂估价的处理。招标文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合理确定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依据投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此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在确定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除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的项目外,每个工程还有其特殊性,针对其特性,费用项目可以增减,并确定不同的费用比例。
比如,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一般都是在原址施工,因场地狭小,势必增加材料的二次搬运费:若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势必产生劳动降效费。又如道路工程,要充分考察其周围环境和原有地下管网等情况,考虑是否增加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考虑需保护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保护费用,考虑地下管网的保护费用等。这些可以预见的施工情况考虑得愈充分,报价就愈客观准确,企业承担的风险就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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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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