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50231—2006 重庆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
前 言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试行)自2002年9月发布,己试行近四年,规程对重庆市城市桥梁的养护及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市桥梁建设的发展,保障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规范城市桥梁的养护管理,有必要将原行业标准修编为地方标准。本规程在《重庆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试行)的基础上,吸取了近年桥梁养护技术新的进步和我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好的经验,将更加适用于重庆市的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本规程按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要求编制。
本规程第4.0.3、5.2.5、5.2.7、5.4.1、5.4.2、6.1.3、6.3.7.1)、6.3.25、6.4.3、7.1.1.5、7.5.2.4、7.6.2.3、7.7.2.3、7.7.8、7.8.2、7.8.2.1).6)、7.8.6、8.6.6.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余为非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附录E、F、G、H、J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B、C、D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及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重庆市桥梁协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重庆市诚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重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桥都桥梁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顾庭勇、杨其良、黄家湘、杨恒超、熊方金、杨宏、阳光、杨红、马晓、蒋中贵、任国雷、代彤、胡涛、周鉴武。
本规程2006年 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