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制作“四注意” 轻松搞定
实例1:某“招标须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近3年开发基于Websphete、Oracie大型数据率的成功交易业务记录,而某投标者将“近3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
“实质要求”莫遗漏
《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
实例2:某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须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若投标者E遗漏了对“招标货物有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该货物的经营许可证”这一要求做出的响应;投标者F在投标书中遗漏了对“投标人必须取得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这一要求做出的响应,则投标者E和投标者F,都将因“遗漏”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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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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