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造价信息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不利于建筑市场中对工程承包的正常竞争。
建设工程在对外发包施工的招标过程中,一般应首先依信息价编制工程标书即标底。由于材料信息价格不实,故工程标底价与实际投资额存在较大差距。这使得按市场实际材料价所作的正确标书与标底相差太大而脱标,反之则使按材料信息价所编的错误标书因与标底接近而中标,严重损害了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的公正、合理性。同时,因按信息价所编标书工程造价较高,大有额外利润可图,使得少数施工企业采用各种非法手段来争夺发包工程。致使无效合同和非法转包的行为增多。因为,当某一合同因履行争议并被确认无效后,裁决部门只能对其间接费用中的部分管理费和利润等不予保护,而对直接费包括依信息价所作工程价款中的材料费是要支付的。由于材料信息价过高,施工实际投入的材料费用低,当合同无效后,实际上还可以获得利润。这便成了极少数施工单位不去考虑竞争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择手段争夺工程的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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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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